新《商標法》將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
18日從無錫工商局商標處獲悉,我國現行《商標法》將進行部分修改和完善。明年起,根據第三次修改的《商標法》,我國商標注冊申請審查周期將控制在12個月內,在現行36個月的基礎上縮短了2/3。統計顯示,我市自2003年實施商標戰略以來,注冊商標申請量和注冊商標總數每年都保持15%以上的增速。迄今為止,我市有效注冊商標總數已達4.5萬件,其中馳名商標81件(行政認定28件,司法認定53件),省著名商標320件,市知名商標792件。注冊商標、馳名、著名商標連續7年保持穩定增長,三項指標均列全省首位。
據悉,我國當前的商標審查期限普遍為3年以上,服裝、鞋類商標的審查期限長達3—5年,如企業在審查過程中遇到異議等障礙,甚至可能延長到8年。漫長的審查周期加大了企業的風險成本,導致許多企業寧愿“定牌加工”,也不愿培育自己品牌。此外,我國當前對商標的惡意異議泛濫,惡意搶注行為嚴重,而現行《商標法》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懲罰力度還不足。為此,第三次《商標法》修改的目標主要包括,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、加強對商標代理行為的監督等。
此外,新法適當引入“使用在先”的原則,對違法注冊商標、惡意搶注他人商標等行為進行明確規定并加以制約,并增加法定賠償數額,從而加大對商標持有人的保護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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